处级干部“带头”学。充分发挥旗委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旗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,在中心组学习上进行了《条例》专题授课,并由旗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,集中学习时还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做好学习笔记,撰写学习心得,形成了旗委主要领导带头学,旗委中心组成员深入学的局面,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。
党员干部“专题”学。把《条例》列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,举办专题培训班,由组织部干部室负责人通过PPT的形式进行了《条例》的讲解,让学习者更直观的了解新修订《条例》内容。通过在东苏旗手机报、东苏旗频道等媒体上设置专栏、专版,印发学习手册等方式,对《条例》进行普及宣传,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相关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。举办培训班3期,培训党员干部300余人,发放宣传手册300份。
组织人事干部“全员”学。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,利用“三会一课”和干部学习日进行集中学习,通过举办知识竞赛、测试等形式,确保组织人事干部学深、学透,同时要求所有组织人事干部对照新旧《条例》进行自学,深入研究新旧《条例》的变动之处,如从五个细节看选人用人新导向等,使组工干部成为精通运用新《条例》的“行家里手”。
“营造”浓厚的宣传氛围。通过处级干部带头学、党员干部专题学、组织人事干部全员学等方法和措施,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《条例》,深入了解《条例》的新政策、新精神,努力营造学习《条例》的浓厚氛围,为严格落实《条例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行为基础。